当前位置: 首页 > 媒体聚焦
《江苏经济报》:惠山法院:3500余万元有着落了
  发布时间:2024-04-16 10:33:16 打印 字号: | |

全文如下:


惠山法院:3500余万元有着落了


“感谢法院,案件还未执行立案,我们3500多万元的工程款就有着落了!”

“我们也谢谢法院,这下我们公司也有救了,我们一定会按时还款!”

签订和解协议后,双方当事人均对执行干警的高效执行表达感谢。一纸协议,双方共赢,这背后有着怎样的故事呢?

“3500多万元,一时间我们也拿不出来啊!公司现在资金周转困难,几个项目的资金链都快要断了,我们都不知道要怎么办了!”谈及高额的履行款,被告某建筑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满脸愁容。

几年前,该建筑公司与某材料公司签订合同,约定向其购买建筑施工材料。因建筑公司迟迟未支付相应工程款,材料公司一纸诉状将建筑公司告上法庭。无锡市惠山区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决建筑公司向材料公司支付工程款、违约金等各项费用3500余万元。

然而,“案已结”但“事未了”,建筑公司并未按生效的法律文书履行义务,无奈之下,材料公司拟向惠山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收到执行立案材料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与建筑公司取得联系。

“我们愿意和解,分期支付工程款。”沟通过程中,执行干警了解到建筑公司并非故意逃避执行,而是因为案外第三方公司拖欠其工程款,导致公司目前没有能力一次性支付全部款项。

“既然建筑公司有较明确的和解意愿,我们来试试联系材料公司,做做调解工作!”在进一步了解案件情况及建筑公司经营现状后,执行干警拨通了材料公司的电话。

“分期还款?我们不接受!我们现在就想快点把钱要回来,越快越好!”材料公司一口否决了分期付款的提议。

“拿不回来钱,我们公司也快过不下去了!”说着说着,材料公司的代理人也向执行干警吐起了苦水,讲述着公司经营的种种不易。

“我们的目的是让生效判决在最快时间得到履行,但目前来看,建筑公司很难一次性把钱付清。如果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法院未能一次性执行到位全部款项,短时间内你们可能也无法拿到全部的钱,长远来看,你们两家公司还有业务往来,这也会影响到你们今后的合作……”听完材料公司的诉求和顾虑后,执行干警结合案件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为其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意见。

随着一次又一次的深入沟通,材料公司的态度渐渐缓和。

“法官,我们愿意接受调解。”几天后,执行干警收到了材料公司同意和解的好消息。

调解宜早不宜迟,接下来的一星期里,法院积极组织双方进行多轮协商,并围绕建筑公司分期履行的时间、金额等内容进行细致的沟通。

“我方同意这份和解协议!”

“我方也同意!”

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建筑公司分三期履行案涉执行款,5月底前履行完毕,材料公司撤回执行立案申请。

看着双方当事人在执行和解协议上签字时满意的笑容,执行干警也长长舒了一口气。

目前,建筑公司已向材料公司支付了第一期1500万余元的执行款。(张 珊

 
来源:惠山法院
责任编辑:惠山法院
联系我们
法院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惠山经济开发区政和大道195号   邮编:214174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