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十三条以及《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高海云等52名同志,于2019年5月6日由惠山区人大常委会任命为人民陪审员,至2024年5月5日五年任期届满,其职务自动解除,人民陪审员任期届满时,其参加审判的案件尚未审结的,可以履行审判职责到案件审结之日。现将名单公告如下:
高海云 吴 超 张俊杰 陈 晨 沈晓莉 韦银萍
任 波 魏健民 冯 珠 唐 玲 顾 鑫 李志宏
吴 标 曹云峰 张文烨 陈广彪 仲 婧 张志新
陈 勇 吴 仁 陆 君 熊 雯 朱丽雅 方丹丹
石驰强 谢晓忱 田苗苗 王 琦 顾丽新 郑 瑶
戈 宁 郑子翎 惠勤峰 王广艳 李 娜 盖寅芳
华欣于 吕友胜 葛荣佳 庄大齐 徐佳(女)
荆 燕 任隽红 胡耀平 龚宇恩 张 帅 华金凤
顾 淼 朱林斌 胡 晖 陈伟东 徐佳(男)
特此公告。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202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