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作者
许正平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员额法官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作为一名执行法官,我总结出“三讲”经验法——讲法、讲理、讲情。即在具体的执行工作中,要三者兼顾,既做到严格执法,又坚持善意文明执法,将公正的执行利剑高高举过头顶,将群众的美好期盼深深揣进心间,努力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01讲法:吃透案情明法析理
执行工作看似只需要按照一纸生效裁判文书,按部就班地完成其中列明的各个事项,但实际操作起来远没有那么简单。很多执行案件时间跨度大,涉及的当事人关系错综复杂,不同的法律关系相互交织,非常考验执行法官的专业法律素养。如果执行法官在实务中不注重法律理论研究,不能从法律上吃透案情,和当事人明法析理,而是言语简单、态度蛮横、作风粗暴,就容易给被执行人留下不好的印象,造成抗拒心理和抵触情绪,即便有履行能力也选择逃避执行,故意不履行义务。因此,执行法官必须要加强理论研究和法律素养,增强判后答疑解惑的能力,对被执行人多进行法律知识的普及和教育,增加其对于判决的理解和接受程度,减少成见和误解,增强被执行人履行义务的自觉性和能动性。
02讲理:善于运用群众语言
社会生活包罗万象,纠纷随处可见,法律的调整手段是有限的,日常生活中的社会习俗、传统观念等都是定纷止争、化解矛盾的有效补充。很多执行案件看起来标的额不大,但办理起来并不容易,要想尽办法对被执行人情况全面了解分析,找准“病灶”,开拓办案思路,综合运用多种执行措施和执行技巧化解纠纷。在具体办理的过程中,执行法官既要坚持严格规范执行行为,又要避免机械执法、“书生办案”。如冻结、查封、扣押、终本、终结等这些执行工作中的专业法律术语,对初次接触的当事人来说比较陌生,需要我们对案件当事人多次释明。要多接地气,走进田间地头,走进千家万户,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和听得懂的语言晓之以理、深入浅出,把法律原理和规则讲懂讲透,这样才能增强被执行人服从法院判决的意愿。
03讲情:坚持善意文明执法
铁面无私的“黑脸包公”是人们对法官形象的传统认知,不少人认为执行工作也应当如此,凡事不讲情面,其实不然。执行法官在工作中既要有“铁腕重拳”,也需要善意柔情。善意执行是传统“良法善治”理念的延伸,核心是在追求执行债权实现的前提下,采取适度、合理、必要的执行措施,尽量降低强制执行对被执行人产生的不利影响。对于一些主观上并非恶意逃避履行义务、确实缺乏清偿能力的被执行人也需要“放水养鱼”,避免“竭泽而渔”。在实务工作中,执行法官应当秉持服务意识和群众观念,要平等对待各方当事人,在维护申请执行人胜诉权益得以实现的同时,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真正做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