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执行标的超600万的案件,目前执行到位11万元,可能还不及标的总额的一个“零头”,申请执行人却向惠山法院的执行干警送来“尽职尽责用心执行 斗智斗勇惩治老赖”的锦旗,连声称谢。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2020年3月,甲商行与乙公司订立口头合同,约定由甲商行向乙公司购买额温枪,甲商行预付货款850万元。由于乙公司收款后仅交付部分货物,2020年9月,双方经结算签订退款协议。但到期后,乙公司未能按约还款,甲商行起诉至惠山法院,要求乙公司返还货款并支付利息。法院经审理后判决,乙公司向甲商行支付货款599.373万元及逾期付款的利息损失。
判决生效后,乙公司未按判决履行,甲商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经查控,未找到被执行人乙公司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甲商行向执行人员提交了乙公司在其他诉讼中提供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载明其有固定资产及应收账款。
根据这条财产线索,执行干警至外省核实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并对应收账款予以执行。当执行人员来到出具审计报告的某会计师事务所核实乙公司2021年的年度审计报告明细并要求查阅会计底册时,该会计师事务所的负责人王某却称法院所需的材料不在该所,而是在北京总所,需要时间调取,希望法院能给予一段时间。
“调取材料应该不难。”执行干警当即表示,根据《会计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出具会计报告后所有材料必须立即归档,该报告已经出具一年多了,相关材料应该早已归档。
“材料是有的,只是需要时间整理。” 王某又改口,希望法院能先回去给几天时间,同时面露难色。
执行干警见此情景,断定王某在拖延时间,向其严肃释明了相关法律规定,并再次要求该所配合执行。王某随即表示当天下班前能提供。于是执行人员兵分两路,两人在所里等候报告材料,另外两人赶赴其他的场地执行。
临近当天下午六时,王某向执行人员提供了准备好的材料。然而经反复核实,该材料并非一年前形成的材料,且并非会计底稿,仅是加盖被执行人印章的被执行人的会计流水。执行干警当即表示,会计师事所的行为涉嫌阻碍法院执行,法院可以对其所及负责人采取司法措施。此时,王某认识到了事实的严重性,承认了会计报告是在被执行人的授意下出具的,并没有进行审计,也不存在会计底稿,现在出具的材料是当天临时补的。对此,执行人员对王某和该会计事务所进行了严肃处理。
这一条财产线索断了,执行干警只能“另辟蹊径”,调取被执行人的税务资料,进一步寻找其应收账款。通过不懈努力,执行人员终于核实并执行到位被执行人的应收账款11万元。同时,执行干警根据申请人提供的几处被执行人可能的经营地,一一实地调查,深入查找被执行人的踪迹。
虽然这次的执行并没有达到申请人预期的效果,但是执行人员迎难而上的勇气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深深打动了申请人。“执行到多少钱不代表一切,感谢你们的认真负责!”申请人带着锦旗赶到法院,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那一幕。执行干警表示,将继续调查被执行人的踪迹和财产情况,查找其他应收账款,依法保障申请人的胜诉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