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压降全区经营异常企业数量,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6月17日,由惠山法院、惠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办,惠山区政协社法委和惠山区法学会联办的建立经营异常企业公益清算强制退出机制座谈会在惠山法院召开。会上,惠山法院与惠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签署了《关于推进经营异常企业公益清算强制退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率先在全市建立了经营异常企业公益清算强制退出机制。
惠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立峰,惠山区政协副主席谈斌出席活动并讲话。惠山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蔡毅与惠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徐健农就《实施意见》进行会签。惠山区法学会、惠山区行政审批局、惠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惠山法院相关领导及部门负责人参加活动,惠山区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周晓东主持活动。



惠山区辖区内优质企业众多,但也存在一定数量的经营异常企业。经营异常企业的大量存在既占用名称资源、监管资源,又阻碍市场健康有序运行。同时,市场主体主动办理注销意愿不强、注销环节繁杂等诸多因素也阻碍着经营异常企业及时退出市场。为破解当前困境,净化市场环境,提升市场主体质量,惠山法院副院长、惠山区政协常委陈瑜在惠山区五届政协一次会议上提交了《关于创新构建经营异常企业公益清算退出机制的提案》。惠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和惠山法院作为该提案的主办和会办单位,经多次沟通后决定联合建立经营异常企业公益清算强制退出机制。
该机制旨在通过加强双方之间的联动协商,在确定进行公益清算的企业范围、规范申请程序、加强资金保障等方面形成工作合力,推动经营异常企业及时退出市场,优化辖区营商环境。
活动中,惠山法院与惠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进一步解读了该《实施意见》,与会各单位就如何健全完善该机制进行了交流发言。

惠山区政协副主席谈斌表示该机制的建立是打破经营异常企业退出市场壁垒,优化辖区营商环境的一次有益尝试。针对该项工作,谈斌提出三点意见建议:
一是退出机制有延伸。除了《实施意见》中提及的“长期处于吊销未注销状态”企业外,要将其他类型的经营异常企业纳入管控范围,对经营异常企业进行系统整治,消除隐患。
二是清算环节出实招。法院在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时,既要查清企业涉诉情况,又要加大清算力度,维护市场运行秩序。
三是联合联动成常态。要构建全方位联合联动格局,对问题企业进行全方位风险评估,努力做到情况随时掌握,风险基本可控。

惠山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立峰对惠山法院与惠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建立经营异常企业公益清算强制退出机制的做法予以了充分肯定,认为此举是优化营商环境,实现辖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创新之举,对完善社会信用体系,营造良性循环的企业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就推动经营异常企业公益清算工作,徐立峰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努力构建市场主体多元化退出机制,引导符合退出条件的企业主动退出,提高市场的开放度和包容度。
二是要强化府院联动,发挥人民法院的法律优势和市场监管部门的专业优势,通过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形成推动经营异常企业公益清算的强大合力。
三是要及时总结经验,经营异常企业公益清算强制退出机制是司法权、行政权有机结合、相互配合的创新探索,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大胆尝试,要及时总结研究,形成惠山经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