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志愿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团的章程……” 6月7日,前洲中学举办“青春心向党 建功新时代”14岁青春仪式教育活动,前洲法庭“法之蕙兰”巾帼建功岗的三名女干警应邀参加仪式,并向师生作了《民法典》专题宣讲。

青春仪式教育活动中,前洲法庭干警刘效庆被聘任为前洲中学法治辅导员。
随后,刘效庆以《青春献礼百年 法典照亮梦想》为主题,为在场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民法典》法治教育课。讲座中,刘效庆结合真实案例和日常生活中的场景,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划分、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的效力及民事责任的承担等方面,深入浅出地为在座的200名左右师生讲解了《民法典》中与学生学习生活相关的条款。

讲座结束后,刘效庆与学生们进行了面对面的沟通交流。
“原来以为‘我的地盘我做主’,这次的民法典讲解让我更清楚地明白了我们这个年龄段的学生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什么,今天我的收获很大!”
“老师经常强调不能骑电动车上学放学,今天听了这场讲座,才知道这个是有具体的法律法规规定的,也明白了这个规定背后的立法背景,今后我们一定不能心存侥幸骑电动车上路!”
“十三四岁,同学们进入了人生的花季,但同时也意味着将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与义务,因此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意义重大。”刘效庆表示,作为法治辅导员,今后将切实担负起校园普法宣传的重任,引导青少年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增强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和法治信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