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开庭真方便,我们也不用从东北赶过来了,而且问题还解决了!”近日,惠山法院通过“互联网开庭”平台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相隔2205公里的原、被告双方最终达成了调解协议。

2020年哈尔滨某技术公司向无锡某材料公司采购了一批PP熔喷粒子及一套模具,共计195万元。但材料公司交付货物后,技术公司却一直未支付货款。多次催讨无果后,材料公司将技术公司诉至法院。
案件审理过程中,原告向法院提出了财产保全申请,要求法院冻结被告银行存款人民币250万元或者查封扣押其等额价值的其他财产。
法院财产保全过程中,被告法定代表人贝某向承办法官说道:“法官,我们公司是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向原告购买材料也是为了生产防疫物资,当前资金周转出现了困难,如果法院封了我们的账户,工人工资就发不出了。”
“我们向原告购买的模具还没使用过,法官能否帮忙协商一下,看看这个模具是否可以折抵相应价款予以退回?”
确认被告确为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后,承办法官积极就上述情况与原告进行沟通,并提出初步解决方案,原告也表示愿意协商。
受疫情影响,被告无法到法院参加线下开庭。为了尽快解决双方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承办法官积极同双方进行协商,提前就如何参加互联网庭审进行指导,最终案件准时线上开庭,原、被告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协议规定,被告将从原告处购入的模具退还原告用于抵扣结欠的140万元货款,剩余55万元由被告按月支付,自2022年5月起每月20日前支付10万元,直至付清。
调解协议签订后,经原告同意,法院在第一时间解除了对被告的保全措施。“感谢法院解了我们公司的燃眉之急,我们今后一定按时支付欠款。”被告法定代表人贝某对法院感谢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