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现在请双方在调解书上签字。”上午11点,随着双方当事人通过“江苏微解纷”小程序线上签订调解协议书,一场劳务合同纠纷圆满画上了句号。
原告宋某是一名建筑工人,此前一直在被告陶某承包的建筑工地上打零工,截至今年2月,陶某共拖欠宋某工资及其他借款共计3.2万元,双方多次协商无果后,宋某将陶某诉至惠山法院,要求陶某支付被拖欠的工资。鉴于此案案件事实清楚,且双方当事人都有调解意愿,于是该案进入诉前调解程序。
“宋某的工资我愿意支付。”经过人民调解员王云霞一次次释法明理后,陶某表示只要案件不进入诉讼程序,其愿意支付宋某的工资,并约定来法院签订调解协议书的时间。
疫情防控不停歇,人民调解“不打烊”。今年以来,惠山法院非诉讼服务中心积极开展线上调解活动,人民调解员通过“江苏微解纷”小程序成功调解了多起案件,及时解决了当事人的“烦心事”、“忧心事”,获得了当事人的好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