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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反诈宣传第九站走进鸿桥社区
  发布时间:2021-12-09 13:46:43 打印 字号: | |

  12月9日上午,惠山法院创建“无诈社区”法治宣传系列活动走进鸿桥社区,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并当庭宣判,50余名社区居民和网格员参加了本次活动。

  2020年4月份,在一次与摩的司机聊天的过程中,被告人王某得知可以通过出售名下的银行卡来赚钱。2020年年底,由于手头缺钱,王某主动联系了摩的司机并将自己名下的2张银行卡及配套的网银U盾等物品出售给了对方,从中非法获利400元。审理过程中,王某表示自己知道出售的银行卡可能会被用来实施犯罪活动,但因为想赚点“外快”,最终还是出售了自己的银行卡。

  经查明,上述两张银行卡均被用于电信网络犯罪活动,累计支付流水共计人民币120余万元,涉及数起电信网络诈骗案。考虑被告人王某有自首等情节,惠山法院当庭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庭审结束后,法官向社区居民发放了反诈宣传手册,并结合真实案例向社区居民介绍了电信网络诈骗的常见类型、特点、辨别方法等,提醒居民要注意保护好个人信息,不要轻易透露或者出售自己的银行卡信息,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来源:惠山法院
责任编辑:惠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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