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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11 11:58:07 打印 字号: | |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公告


  被执行人吴金明、祝立志、孙智浩等刑事罚金、退赔执行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苏0206刑初27号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履行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涉财产部分义务,本院刑事审判庭已将执行事项移送立案执行。

  现该案件处于案款分配阶段,为保障受害人权益,除(2019)苏0206刑初27号刑事判决书据以定罪量刑的受害人外,其余受害人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向无锡市公安局惠山分局西漳派出所(以下简称西漳派出所)报案,逾期本院将依法分配。

特此公告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联系方式:

1、西漳派出所    联系人:尤警官 电话:0510-83751110

2、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联系人:倪乔怡 电话:0510-82229205

2019)苏0206刑初27号刑事判决书受害人名单


 

 

 

 

 

 

 

 
来源:惠山法院
责任编辑:惠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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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惠山经济开发区政和大道195号   邮编:214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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