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文化
“跟班先进找差距” || 见人善 即思齐 纵去远 以渐跻
刑事审判庭书记员 苏艳恋
作者:惠山法院  发布时间:2021-07-24 16:08:10 打印 字号: | |



作为一名书记员,平时在各个案件中穿梭处理各流程是常态,在琐碎的工作中,容易养成不加思考的习惯,也容易犯经验主义的错误,在事情处理上缺乏全局观,殊不知,小错误也可能酿成大错。在最近的一次电话接待中,遇到某一交付执行财产刑案件的当事人反映自己已履行财产刑,但无法向法院提供缴纳凭证,银行也拒绝向其提供。虽然我感觉到当事人已有不满情绪,但还是答复他要自己向执行局提供已缴纳凭证。缪庭长了解到这个情况后,马上联系承办人第一时间接待当事人,向当事人了解情况,后根据他反映的情况与相关银行进行核实,查实当事人的确已缴纳财产刑,事情很快得到了解决。当事人也平复了情绪,意识到自己当初缴纳了罚金没有及时将凭证反馈法院,自身存在过错。之后缪庭长对我说,遇到当事人对法院工作不满时,我们要做的不是只想着如何解释,而是要了解清楚原因是什么,应设身处地为案件当事人着想,工作不要浮于表面,要努力将工作做深做实。


犹记得刚加入刑庭的时候,缪庭长就单独找我谈话,与我再三强调刑事案件容不得半点马虎,在办案中一定要做到认真仔细,另外要加紧刑事领域法规、理论、案例的学习,重视业务能力的提高。在跟案过程中,她也经常会从案件出发,就相关法律问题由点及面传授知识和经验。有一次就被告人是否系自首问题,缪庭长问到我的理解,我自信满满地回答,是经电话通知到案的,应该是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可以认定自首。紧接着,缪庭长追问是否经电话通知到案的都是投案,什么样的情况可以认定,并提了好几个问题,我发现对有些问题概念模糊无法做出判断。缪庭长结合关于自首的司法解释的规定及实务中的案例,就上述问题分类对我进行了讲解,告诉我要在实务中学习,理论要与实践结合起来,并在具体案件中融会贯通、加深理解。


刑事案件审限较短,最短的只有10天,当审限较短案件扎堆时,时常手足无措;加之兼顾办案以外的事务,忙了一头没一头,临到头发现来不及。“你要把握办案的节奏,审限不长,你就要把握好每个节点,早做准备”,缪庭长语重心长地对我说。的确,一方面,对业务知识的欠缺、对内勤工作了解的不足牵制着工作效率的提升,另一方面,没有合理的安排,没有从整体上提前部署,就不能真正做到区分轻重缓急。


经过与缪庭长的跟班学习,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


一、重视业务能力的提升

缪庭长经常提醒我,虽然我目前是书记员,但对自身的要求不能止步于书记员,刑事案件无小事,事关当事人人身自由,事关群众利益,事关社会关注。判决书看似简单的几行,背后都是法官的深思熟虑,关于案件的犯罪事实的认定、情节的认定、量刑的把握,不能有一丝一毫的偏差,这些都需要业务能力的支撑。在今后的工作中,我要以高度的责任心对自己严格要求,把业务能力的提升放在工作的重中之重。


二、多思考,做个有心人

平时交流中,缪庭长时长和我说要学会在办案中学习,在合议庭合议时多聆听多思考,校对文书时要多问几个为什么,多向承办法官请教,善于举一反三,由点及面,构建知识体系;此外,伴随社会变化,出现了一些新类型犯罪,对于这方面的业务知识要多学习多交流,学会融会贯通,准确适用法律。学习教育贯穿教育整顿工作的始终,同样的业务方面的学习思考也伴随法律职业的生涯,我将秉承前辈勤学多思的好习惯,主动吸收新知识,在办案中学习,在交流中提升思辨能力,为做好工作打下基础。


三、做好规划,统筹安排

我不能仅站在书记员的角度,而是要站在更高的角度,整体把握我的工作内容,对各项事件有大致的把握和分类,从而可以统筹安排时间,集中处理。同时也要做好日常的记录,通过日常的点滴记录,汇聚成最终的结果,避免在大任务来临时手忙脚乱。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见贤思齐,纵相去甚远,然聚沙成塔、积水成渊,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汲取榜样的力量,不断向榜样靠拢,努力成为一位优秀的司法工作者。


 

 

 
来源:惠山法院
责任编辑:惠山法院
联系我们
法院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惠山经济开发区政和大道195号   邮编:214174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