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虽然给不了赔偿,但你们救助的钱够我付掉医药费的大头了,家里负担减轻不少,谢谢你们!”被救助人吴某向法官、检察官表明心声,连连称谢。

4月29日上午,惠山区人民法院、惠山区人民检察院首次举行司法救助金联合发放仪式,共同向一起故意伤害案的被害人吴某发放司法救助金1万元。
吴某系某小区保安。2020年8月的一天,被告人沈某在小区西门入口处违规给电动车充电,出于安全考虑,吴某某前去制止,双方产生口角。沈某对着吴某拳打脚踢,造成其轻伤一级。
被害人吴某系外地来锡务工人员,年收入仅4万余元,本案仅医疗费用就达1万多元,其家庭生活陷入困境。该案审理过程中,被害人吴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法院审理发现被告人沈某身患重病,经济入不敷出,无力赔偿,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诉求陷入僵局。为了保障被害人合法权益,惠山法院决定对被害人吴某启动司法救助程序。

惠山检察院在起诉时也关注到被害人吴某在工作时被殴打却未得到赔偿的情况,亦准备给予被害人吴某司法救助。

共同的司法为民情怀,让法检两家合力凝心,联合启动司法救助,实现保障被害人权益最大化。
首先,认真走访调查,甄别事实全貌。法检干警主动对接被害人所在社区、工作单位,了解被害人的家庭情况、工作情况及医疗情况,确认被害人因为该案陷入生活困顿。
其次,规范衔接方式,畅通救助渠道。惠山法院和惠山检察院分别立案、联合审查并出具司法救助决定书,共同向区委政法委报批。
最后,构建联席机制,提升救助质效。法检两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拟就交通肇事、故意伤害类案件进行专项排查,进一步排查评析出有救助可能的案件,视情进行司法救助或对接社会力量,切实履职“应救尽救”,提升救助质效。
刑事审判惩治犯罪的同时,还应注重被害人权益的保护。惠山法院下一步将积极探索建立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衔接工作机制,切实做到司法为民、加强民生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