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法院动态
强占房屋拒不搬离 惠山法院联合多部门强制清场
  发布时间:2020-12-14 15:16:08 打印 字号: | |

“现在出发!”

12月11日下午,随着惠山法院执行局局长沈强一声令下,30多名执行干警与法警一齐奔赴强制执行现场。在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公证处工作人员见证下,干警们经过5小时的奋战,顺利将被执行人强制迁出,并将涉案房屋交付申请人。

2011年1月,当地镇政府与被执行人石某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但石某一直占据被拆迁房屋,未交付给镇政府。2020年7月,惠山法院就镇政府与石某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纠纷一案作出判决,判令石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迁出争议房屋,并将该房屋交付给镇政府。判决生效后,石某未能自觉履行相应的义务,镇政府于11月26日向法院申请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为化解矛盾,多次上门做石某及其家属的工作,耐心劝说他们搬离房屋,并联系镇政府拆迁办工作人员一起做协调工作,但石某一家仍坚持不愿搬离,并态度恶劣。法院依法张贴强制迁出房屋公告后,被执行人仍未履行,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石某及其家属进行强制迁出。

为保证案件顺利执行,防止意外发生,执行局制定了周密的执行预案,针对各种可能出现的突发状况,制定了相应的应急措施,并与当地政府协调沟通,请公安、城管、消防、医院等部门协助行动,联系好搬运人员。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性,在强制执行前,执行法官要求申请执行人对被执行人的安置作出方案与承诺。当天下午,沈强局长带队到达执行现场,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在房屋附近拉起警戒线,维持现场秩序,禁止不相关人员进入现场。案件承办人向被执行人讲明拒不履行的后果,告知其房屋将被强制清场,随后将石某和其父亲强制迁出。执行干警进入屋内后,首先在消防人员的配合下,将液化气罐、刀具等危险隐患进行了排除,对需要搬迁物品进行逐一清点登记、录像,并由公证人员对搬出物品进行了公证,随后指挥搬运人员将搬出物品运送至指定地点。执行法官对现场协调指挥,整个执行过程秩序井然,有条不紊。在强制迁出后,执行法官安排医护人员对被执行人石某80多岁的父亲进行了身体检查,并将石某一家人安排到宾馆临时安置,沈强局长对石某家人进行谈心、谈话,稳定其情绪。


经过5个小时的奋战,涉案房屋全部腾空,交付给申请人,本案顺利执结。


 

 
来源:惠山法院
责任编辑:惠山法院
联系我们
法院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惠山经济开发区政和大道195号   邮编:214174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