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苏0206执699号
无锡闽融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无锡龙之杰钢材市场管理有限公司、无锡龙之杰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无锡龙之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郑辉、郑长地、吴剑洪、无锡市冠品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无锡雄源商贸有限公司、无锡兴日方钢铁贸易有限公司、周迂全、郑颖、潘彬彬、郑长委、刘孙源、杨陈惠、许鑫:
本院受理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执行(2017)苏0206民初6727号民事判决书一案,因向你们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被退回,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拍卖)。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之日起三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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