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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发布时间:2019-01-14 09:56:00 打印 字号: | |

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2018)苏0206执恢234

 

黄世清、陈洁娟

本院受理吴泉海申请执行(2016)0206民初4641号民事判决书一案,因向你们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被退回,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之日起三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一九年一月十日

 

 

联系人:徐雷   联系电话:0510-82229205

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政和大道195号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205办公室

 

 

责任编辑:惠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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