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惠山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唐某某受贿、挪用公款案。被告人唐某某被捕前系无锡某公司财务部部长,利用负责公司财务审批、资金管理等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挪用公司公款,提供给他人用于资金放贷等营利活动。为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建设警示教育,惠山法院邀请10名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玉祁街道纪工委组织30余名村、社区主办会计出纳旁听庭审。庭上,被告人唐某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当庭对犯罪行为表示了深刻的反思。代表、委员们一致认为,此次选取的案件具有典型的廉政教育意义。参加旁听的会计出纳们也表示深有感触,要认真做好本职工作,自觉预防和惩治腐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