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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领旁听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23 16:50:19 打印 字号: | |

本院定于201752715时公开开庭宣判被告人沈爱斌等4人寻衅滋事一案。开庭地点为本院第五法庭,可容纳45人旁听。为优先保障被告人家属的旁听权利,本院为其预留了12张旁听证,另预留给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证10张,新闻记者1张。现就剩余的22张旁听证的申领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旁听的公民需向本院指定的外网邮箱(wx_hsfy@126.com)发送申请书的电子稿。每份申请书只限申请一人旁听。申请书的主题栏填写:申请旁听,内容栏需填写:申请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电子邮箱。对不提供上述信息的申请书,本院将不予受理。

二、本次庭审旁听证的对外发放采用“优先申请、优先发放”的原则,本院在收到额定数额的申请后即不再受理。

三、本院将在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送通知。请收到通知的申请人在2017525日下午(1300-17:00)凭身份证至本院领取旁听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四、领取旁听证地址: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政和大道195号)审判大楼二楼218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0-82229218,联系人:戴曾

 

 

 

                        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

 

                           2017523

来源:惠山法院
责任编辑:惠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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