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无锡中院发布《2016年无锡法院十大工作亮点》和《2016年无锡法院典型案例选》,惠山法院1篇案例入选《2016年无锡法院典型案例选》,录用的案例为《“摇一摇”招来网络骗子 网上交友须谨慎》,该案系金语承办的被告人武某盗窃、诈骗案。
“摇一摇”招来网络骗子 网上交友须谨慎
被告人武某盗窃、诈骗案
(一)基本案情
2016年5月至6月间,被告人武某通过虚假的身份证明,借助微信“摇一摇”功能或者QQ“搜索附近的人”结识了3名女性网友。通过一段时间的网上聊天,武某用不同的谎言了解和掌握了三名女被害人的相关情况后,从网上走到网下,与被害人相约见面并伺机作案。有的被害人是在与武某第一次见面时,轻易地将装有现金、手机、黄金首饰等财物的拎包交由武某看管,武某即趁其不备或找寻借口离开;有的被害人轻易相信了武某所编造的各种理由,直接将钱财交给武某,武某获取钱财后立马消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武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或骗取他人财物共计51000余元,分别构成盗窃罪和诈骗罪,被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2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000元。
(二)典型意义
随着手机、互联网的普及和广泛应用,广大群众使用QQ、微信聊天蔚然成风。网络聊天工具给人际交流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存在诸多安全隐患,由此引发的犯罪也日益增多。本案中,被告人武某只有小学文化,一直无业中,平时喜欢玩手机打发时间,通过微信“摇一摇”或者QQ“搜索附近的人”结识网友,在与网友们聊天的过程中,有意识的掌握了网友的钱财情况,便萌生了通过这种方式“搞点钱花”的想法。此案的发生再次警醒广大群众,交友特别是网上交友,一定要慎之又慎,不仅要充分核实网友的身份情况,而且在涉及钱财问题时一定要多个心眼,在见面时要充分保管好个人财物,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当前,诈骗犯罪多发、易发,行骗手段繁多,涉案金额大,受害群众多,社会危害性极大,特别是电信、网络诈骗打破了犯罪空间和目标群体的限制,迷惑性、欺骗性更强,每一个人的每一项网上网下的社会经济交往方式,都成为了不法分子的目标。为此,广大群众要切实增强防范意识,务必牢记“天上不会掉馅饼,小心地上有陷阱”,要摆正心态,不要轻信陌生人的“甜言蜜语”,不要贪图蝇头小利,受他人“巨额利益”诱惑,更不要迷信法外特权,相信他人所谓的“门路”、“关系”,在与陌生人见面或接触时,要提高警惕,保持清醒的头脑和理性的思考,以免上当受骗。一旦受骗后,要及时报案、大胆揭发,使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法律制裁。
审判法院:惠山区人民法院 主审法官:金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