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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山法院执行工作典型案例之五】某科技公司与薛某买卖合同执行案
  发布时间:2017-01-20 16:12:07 打印 字号: | |

薛某向某科技公司购买化肥及农药后,拖欠货款4万余元,法院依法判决薛某支付货款。执行过程中,因薛某无财产可供执行、本人行踪不定,申请人也不能提供其他财产线索,案件进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随后,法院将薛某信息提交给公安机关临控平台。2016年6月某日深夜12时许,惠山公安监测到薛某在胡埭某旅店出现,立即由就近派出所将其控制,并通知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凌晨1点,执行法官到达胡埭,与公安办理交接手续,对薛某作出拘留十五日的决定。拘留期间,薛某家属代其支付了全部执行款。

来源:惠山法院
责任编辑:惠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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