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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山法院执行工作典型案例之四】某机械公司与某建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执行案
  发布时间:2017-01-20 16:10:51 打印 字号: | |

2012年8月,机械公司车间屋顶发生坍塌,造成一人死亡,企业厂房、设备等财产损失的重大事故。案件经过一、二审,最终确定建筑公司应当赔偿机械公司各项损失300余万元。因坍塌事故,机械公司停产多时,面临资金周转困难等各种问题。执行过程中,法官发现建筑公司房产有抵押、轮后查封情况,如果进行评估拍卖,执行周期较长,也无法保证全额执行到位。法官了解到建筑公司因认为事故系外力因素所致,对判决结果存有异议,故不肯履行。为此,法官多次来到建筑公司,释明鉴定结论和判决理由,指出机械厂目前困境,并多次约谈双方企业负责人,组织“圆桌协调”。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300余万元执行款全额执行到位,机械公司逐渐恢复生产经营。

来源:惠山法院
责任编辑:惠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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