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是某小区物业服务中心的客服管家,他发现小区的车位总是供不应求。2015年2月,小区业主苗某、郭某先后向李某询问是否有停车位出售。当时小区并没有多余的停车位,但李某想到去年曾为另一业主徐某购买了2个停车位,就向苗某、郭某谎称有低价停车位转售。李某购买了假印章、假发票等工具,冒用徐某的名义分别同苗某和郭某签订了虚假的停车位转让合同,将2个车位以每个25000元的价格分别转卖给两人,共骗得现金5万元。2015年6月,李某又以同样的手法,将另两个停车位分别卖给陈某和孙某,共骗得预付款16000元。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三千元。
【法官释法】
2014年-2016年10月,惠山法院审理的诈骗案中,“业内人”设局的有10件。比起常见的完全虚构某个身份进行诈骗的手法,近年来,“业内人”设套诈骗的情况增多,物流驾驶员伪造信息骗取托运的货物、保险公司业务员虚构保单骗保费、售楼人员谎称帮人低价购房等诈骗案件时有发生。这些“内鬼”大都有相关行业经验,熟知行业规则和漏洞,又具有正当合法的行业身份,不易被怀疑追查,所以诈骗手法更为专业,作案更具迷惑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