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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典型案例三】陈某某等35人“医托”诈骗系列案
  发布时间:2016-11-11 16:07:04 打印 字号: | |

20143月至9月期间,被告人陈某某、盖某某等与无锡某民营医院相关科室承包人共谋后,由陈某某等组织27名人员,分编成4个小组,每天轮流至锡城多家公立医院,采取冒充病友搭讪的方式,通过吹嘘民营医院治疗效果,将病人诱骗至合作的民营医院相关科室,由医生通过夸大病人病情、给患者做虚假检查、虚假手术骗取多名患者高额医疗费。共涉及包括医院科室承包人、看病医生、“医托”组织者、管理者和实施者等在内的被告人35人,涉案总金额达40余万元。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处各被告人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拘役四个月不等刑期,并处五千元至一千元不等罚金。

【法官释法】

 “医托”团伙视病人健康于无物,手段卑劣,被害人不仅钱财遭受损失,身体上受到创伤,精神上亦受到损害,社会危害性可谓极大。广大患者一定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就诊时不要偏听偏信陌生人关于治疗效果“立竿见影”、诊疗费用“优惠”等说辞,对于无缘无故搭讪的“好心人”、“病友”,一定要多留个心眼。患者一旦发现上当受骗,要及时报警。另一方面,医院应进一步加强挂号门诊大厅流窜人员的排查,及时发现和制止医托犯罪行为。民营医院应依法规范对外包科室的管理和监督,有效维护医疗环境的纯洁有序。相关监管部门也要加大查处力度,纠正相关医疗机构内存在的不法行为,加强对医院经营者的法制教育,促使医疗机构健康良性发展。

来源:惠山法院
责任编辑:惠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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