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过这一案件,我们感受到的是司法公正,这种公正是一种奉献精神,这种公正是法律的延伸,它交织着法官们对惠山这片土地的热爱和对法律的崇敬。”近日,惠山法院收到了这样一封用大红稿纸撰写的感谢信。在信中,申请执行人尹某对该院执行法官徐雷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表达由衷的感谢。
事情还要从四年前说起。2012年8月,某机械公司车间屋顶发生坍塌,造成一人死亡,企业厂房、设备等财产损失的重大事故。事故发生后,机械公司将厂房承建方建筑公司及监理方起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损失。案件经过一、二审,最终确定建筑公司应当赔偿机械公司各项损失300余万元,监理公司各股东赔偿机械公司各项损失5万元。判决生效后,各被告均未履行给付义务。2015年6月,机械公司向惠山法院申请执行。
此时,机械公司因为厂房坍塌事故已停产多时,面临资金周转困难、死亡员工赔偿款难以给付等各种问题,能否讨要到执行款,成为企业“起死回生”的关键。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徐雷积极查询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第一时间查封冻结了建筑公司名下房产及持有的对外投资股权。徐雷发现,保全房产有抵押、轮后查封情况,如果进行评估拍卖,执行周期较长,也无法保证全额执行到位。考虑到机械公司的实际困难,徐雷开始寻求更快速有效的执行方案。
徐雷了解到,建筑公司迟迟不履行,是其对判决结果存有异议,认为其建筑的厂房本已达标,厂房坍塌系大风的外力因素所致。为解开建筑公司负责人的心结,徐雷多次来到建筑公司,向其解释鉴定结论和判决理由,说明了机械厂目前的困境,并多次约谈双方企业负责人,组织“圆桌协调”。在徐雷的不懈努力下,建筑公司负责人最终同意与对方协商解决。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建筑公司承诺分期支付赔偿款。
2015年12月,300余万元执行款全额执行到位,机械公司逐渐恢复生产经营。“从诉讼到执行,案件经历了4个年头,法官的专业水准让我印象深刻,法官的敬业精神让我感动,凡此种种,不是一封感谢信可以说得完的。”2016年6月,尹某亲自到法院送来感谢信,感谢法院为企业解决了燃眉之急。面对当事人的盛赞,徐雷法官坦言,“法官工作态度直接影响当事人对司法公正的解读,这是我们应该做的。”徐雷表示,在今后,将一如既往尽自己的最大努力,办好每一个执行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