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惠山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赵某盗窃罪一案,邀请5名区人大代表参加了庭审旁听活动。被告人赵某趁间隙窃得被害人手机后,通过支付宝密码找回功能获取验证码,更改被害人支付宝密码,将被害人支付宝内人民币11万余元转账至自己支付宝并提现。旁听代表表示,手机支付已成为当前重要支付手段,该案对保护手机帐户安全具有较强的警示教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