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是立案登记制实施后首个工作日,惠山法院邀请30余名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法院专题视察立案登记工作推行情况,并参加座谈。
代表、委员们在立案庭分管领导的陪同下实地查看了诉讼窗口建设,现场观摩来院当事人立案登记的办理流程,体验了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和资助查询系统,对法院为群众诉求敞开大门给予了高度评价。座谈会上,代表、委员们认真听取了立案登记制工作的情况介绍,深入了解法院完善司法服务职能、畅通诉讼渠道的工作举措,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据介绍,之前法院实行的是立案审查制,当事人将诉状递交至法院,只有法院通过审查后才能立案。而实施的立案登记制,则不再进行实质审查,仅仅对形式要件进行核对。除了规定不予登记立案的情形外,当事人提交的诉状一律接收,符合诉讼法规定条件的,当场登记立案。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了当事人诉权。
为确保立案登记工作顺利开展,惠山法院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健全相应的工作机制,并将《关于人民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全文公示在立案大厅电子屏幕上,便于增加当事人对这项工作的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