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委托书
作者:无锡惠山法院  发布时间:2013-12-09 16:26:16 打印 字号: | |
  授 权 委 托 书

委托人姓名……(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受委托人姓名……(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

现委托    在我与     一案中,作为我参加诉讼的委托代理人。委托权限如下:

…………………………………………………………………………………………………………………………………………。

委托人:

年   月  日

注:1、当事人是法人、组织或行政机关的,应写明名称和所在地址;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或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2、委托权限的授权是委托书最重要的部分。一般授权委托书只授予代理人代为进行诉讼的权利,而无权处分实体权利。在委托书上只需写明“一般委托”即可。特别授权代理,还授予代理人一定的处分实体权利的权利,如放弃、承认、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上诉等。特别授权要对所授予的实体权利作列举性的明确规定,否则视为一般委托。3、授权委托书须由委托人、受委托人双方签名。
来源:无锡惠山法院
责任编辑:无锡惠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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