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智能型犯罪的一种,近年来,犯罪分子的诈骗陷阱更具针对性。在逃的犯罪嫌疑人,或是被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亲属,由于迫切希望自己的亲人脱罪,而成为不法分子青睐的目标,以帮人实现取保候审、消除网上通缉等为名实施的诈骗犯罪案件,不仅损害了被害人的权益,也严重破坏了司法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应引起警惕与防范。
为骗钱没关系也说有关系
因诈骗罪入狱9年的赵明(化名)2001年出狱后一直没有工作,成天在社会上游荡。2011年7月的一天,赵明乘坐认识的孙乾(化名)的面包车去朋友家打麻将。
“唉,老赵啊,最近大家日子都难过啊,我一个老乡,儿子因为偷翻斗车,被公安抓啦!”
“被哪里的公安抓的?”
“太仓。怎么,你有关系?”
“……这个啊,挺难的,但也不是一点没有……”看见了送上门的“生意”,赵明立即将嘴边的“没有”两字咽了下去,换了说辞。
“真的啊!你要真有办法,条件你尽管开”。
两天后,孙乾的老乡钱某就从苏北来到了无锡,跟赵明碰了头。“实在要弄的话,我就去试试,不过先要拿3万块钱疏通关系”。“可我只带了两万五千元”。“两万五就两万五吧”。当天,赵明就收下了钱某的2.5万元现金,为显正规,他还出具给钱某一张2.5万元的借条。
“老赵啊,事情办得怎么样了?”
“再等等再等等,你也知道现在有关系也不是那么好打点的”。
回到老家的钱某隔三差五就给赵明打电话,可得到的答复永远是“再等等”。“难道是我的诚意没到位,对方不给我使劲?”于是,钱某又来到了无锡,包下了旅馆的一个房间,时不时请赵明吃喝玩乐,希望他能尽快把自己的儿子弄出来。直到3个月后,得知儿子被判刑的钱某再也打不通赵明的手机时,才知道自己上当受骗了。
惠山法院刑庭法官告诉记者,这类诈骗案的被告人和被害人之间,往往并无深交,大多数只是在一起吃喝玩乐的酒肉朋友,有些更是通过老乡、朋友等介绍才彼此认识,对对方的社会背景、生活状况等并不清楚。受骗上当的犯罪嫌疑人家属一般均为外地人,文化程度普遍较低,不懂相关法律法规,可因家中有人混社会,又格外相信所谓的关系、路子,哪怕对对方并不了解,仍一头踏进了对方埋好的诈骗陷阱。
声称要抓人骗数万打点费
在另一起案件中,已过而立之年的张刚(化名)是安徽人,在无锡经营一家浴室,除了提供一般的洗浴服务外,有时还附带经营涉黄的特殊服务。2011年3月,浴室被警方查处,当时张刚身在老家,并未被抓获。
几天后,正在忙着盖新房的张刚收到了朋友李强(化名)发来了一条短信:“老张,出大事了,你开的浴室被公安封了,你也已经被网上通缉”。这条短信把张刚吓得不轻,来不及回神的他赶紧打电话给李强询问情况。
“老李啊,你说的是真的吗?”
“千真万确,我亲戚在110指挥中心,他告诉我的。”
“为啥要网上通缉我啊?”
“你的浴室干什么营生你不清楚?现在浴室被公安查了,你的罪名可是组织卖淫,一旦被抓,要判个好几年!”
“那可怎么办,警察是不是马上就要来抓我了啊?”
“老张,我们朋友一场,不瞒你说,公安局副局长是我亲戚,你要信得过我,我可以帮忙,保你无事。”
听到朋友这么有把握,原本已打算回无锡自首的张刚信以为真,把所有希望都寄托在了李强身上。第二天,他就跟着哥哥回到无锡,在一家小宾馆里和李强碰了头。当听李强说花8到10万就可以撤销网上通缉时,张刚和哥哥立马先凑了4万元打点费,当天就交给李强。
“4多不吉利,领导心里会不舒服的”,李强一边数钱,一边嘀咕。第二天,张刚又拿出两万元,交给了李强。
苦等20多天没有消息,忐忑不安的张刚再次联系上了李强。李强在电话里说:“这事挺麻烦,我也在上劲帮你,今天又到公安局,马上要请领导吃饭,可饭钱还没着落呢”。这次,胆大的李强居然约了张刚到公安局附近,又收下了张刚送来的1万元。
一个月后,望眼欲穿的张刚没等来李强的好消息,却等来了公安民警的“从天而降”,而此时,他送出的7万元早已被李强挥霍殆尽。
自编短信谎称关系通天
除了上述两种手法简单的销案诈骗,有的骗子则利用销案之名,设下层层陷阱,请君入瓮,可谓煞费苦心。惠山区人民法院法官蒋丽娜向记者讲述了一起她审理的案件。
无业人员黄某整日闲在家里,经常跟邻居们打牌,由此在牌桌上认识了张某等人。闲聊中,黄某得知张某的妻子因为偷税漏税被判刑,而张某又一直盼望着妻子能减刑提早获释。洞悉了张某的心理后,黄某便开始设下骗局。
“哎呀,今天又给我表妹打电话没打通,在中央机关工作的人就是忙。前两天我表妹还说,要陪着哪个部级领导去陕西视察,还问我妈要不要给她捎点当地特产回来”。在牌桌上,只要张某在场,黄某就必向人介绍自己的表妹。这很快引起了张某的兴趣,他开始向黄某打听表妹的情况。
“老黄,你表妹真这么有本事?”
“那是,不信啊,这儿还有前几天她给我发的消息呢,你看看。”
张某接过了黄某的手机,果然,短信栏中,标注为“表妹”的来信不少:“表哥,你女儿的工作我已安排好,就在北京,进编的,不用担心”、“你朋友要拿下那个拆迁工程还需要一些活动经费,你再汇3万元过来,顺利的话下个礼拜就能拿到”。
看着这一条条“打包票”的短信,张某心动了,既然能安排人当公务员,又能拿下拆迁工程,那我老婆的事是不是也能托他办?
在黄某的精心作秀下,张某终于钻入了圈套,询问黄某是否能帮自己的妻子早日出狱。黄某一口答应,声称表妹肯定能办成这事,不过需要10万元前期活动经费。为了骗取信任,黄某还与张某签订了一份协议,约定先付10万元,事情办成后再付40万,如果办不成,就把钱全部退回。
付钱之后,每当张某催促,黄某就以“正在疏通关系”、“需要耐心等待”这样的托辞给他吃定心丸。黄某还对张某声称,自己的表妹可不是随便什么事都给办,主要是看自己的面子,要是张某有别的亲戚或是要好的朋友有什么难处,他也可以帮忙,“毕竟咱俩多年的哥们情谊”。
对黄某深信不疑的张某开始向自己的亲朋好友宣传黄某的“能力”。很快,无业的黄某竟成了“名人”,张某的不少亲戚朋友开始以各种各样的事由找上黄某,而黄某则是一概答应下来,然后以需要打点关系为由,索取几万至十几万不等的钱财。
至案发时止,黄某一共骗得张某等人38万余元,而所谓的“在中央机关工作的表妹”,纯粹是子虚乌有。
“为了使被害人相信自己有所谓的关系,犯罪分子往往会精心设下陷阱,一步步请君入瓮。”该案承办法官蒋丽娜分析认为,黄某的“高明”之处在于,他不仅伪造了表妹的短信,更与被害人签订了所谓的“事办不成全额退款”的协议,这种行为织就了一张有关系能办事的大网,不仅把被害人张某牢牢地网在其中,更让其不知不觉成为自己施展骗术的帮凶。
销案诈骗不仅骗钱还毁公信力
□马超华灵芾
综观这几起诈骗案,有着鲜明的案件特点,脱罪的迫切心理是犯罪分子瞄上此类特殊人群实施诈骗的重要原因,犯罪分子利用被害人的这种心态,乘虚而入,在骗取被害人信任后编造各种理由索要大量钱款,并在短时间内挥霍一空。归纳起来有以下几点:
一是犯罪主体特征明显。实施犯罪的被告人多为无业人员,好逸恶劳,根本没有所谓的关系,有的曾有诈骗前科。这些人员对刑事诉讼程序一般都粗略了解,诈骗仅为获取赌资、看病或其他费用。
二是犯罪对象集中。被害人均为被采取刑事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亲属,或是网上通缉在逃人员,大多处于社会底层,文化程度均较低,对取保候审等法律规定缺乏认知,迷信法外特权和暗箱操作,脱罪心切,使得犯罪分子乘虚而入,进而实施诈骗钱财的行为。
三是犯罪方式单一。犯罪分子一般利用被害人心理恐慌,急于了解亲人详细情况或想办法减轻处罚等心态,谎称自己有关系、有路子,骗取被害人信任后,即编造各种理由索要大量款物,且诈骗数额较大,少则几千元,多则数万元。
四是犯罪后果严重。一些被害人为筹集钱款,四处借债,由此背负大量债务,蒙受巨大经济损失;而在拿出钱财亲人却未获得取保候审后,在犯罪分子的误导下,被害人往往对公安、法院心存误解,认为执法不公、作风不正,个别案件还引发闹访、申诉,严重损害了司法机关公信力。
不迷恋法外特权
“法律对于取保候审有严格的规定,无任何‘捷径’可走,上当受骗的人,关键在于自身对‘法外特权’的相信和迷恋。”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刑庭庭长朱杰焰认为,要防范以帮人实现取保候审、消除网上通缉等为名的“销案”型诈骗犯罪,相关嫌疑人家属首先要摆正心态,增强防骗意识;要学习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杜绝病急乱投医。
此外,司法机关也要加强司法公开,依法依规公开相应办案程序,促使嫌疑人家属通过正当司法渠道了解案件进展,确保嫌疑人及其家属的相关知情权。
摒弃不切实际的妄想。销案类诈骗中,犯罪分子都是利用人们恐慌、轻信等心理实施诈骗。所以,嫌疑人家属一定要摆正心态,法网恢恢疏而不漏,触犯了法律,必将得到相应的惩罚,法外特权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不可能对自己有任何帮助。
警惕陌生人的吹嘘。当一些人找上门来,声称自己有门路、关系时,不要轻易相信。要深入了解这些所谓有门路之人真实的家庭情况、生活状态、社会背景,问清楚对方的关系到底是谁、叫什么名字、在什么单位工作、担任什么职务。如果是骗子或是虚构身份,对此自然是语焉不详,再进一步深查,必然露出马脚。
加强学习法律法规。如果有亲朋好友身陷囹圄,那么,就像用药前先要了解药品属性一样,一定要学习下相关法律知识,了解有关罚款、拘留、逮捕、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的相关法律和操作程序。这样,就能发现骗子会有一些明显不合法的说辞,进而识破骗局。
通过正规渠道获取信息。可以在司法机关送达时,向送达人员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可以向案件承办法官、法律援助律师等司法工作人员咨询求教,或是通过法院立案大厅的便民咨询热线等正规渠道了解案件进展,不要相信个人的内部信息、小道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