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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陪审席上巧当“心灵捕手”
作者:钱云霞(华茜整理)  发布时间:2013-09-02 17:02:51 打印 字号: | |

我是一名心理咨询师,平时常为社区矫正对象做心理辅导,接触过形形色色的人。一次与未成年矫正对象小玲的意外结缘,使我当上了一名光荣的人民陪审员。

清晰地记得第一次与小玲碰面时,她那茫然无助的眼神。谁也不会想到,这样一个柔弱的女孩,居然犯了故意杀人罪(未遂)。从法官口中得知,小玲在怀孕七个月时在家中早产下一名女婴,惊慌失措下竟将女儿从三楼窗户扔下。法院依法对其判处缓刑,但她始终无法融入正常的生活中。

在辅导过程中,我发现小玲其实是个单纯、朴实的孩子。但是,母亲多年离家不归,父亲脾气粗暴,管教以责罚打骂为主,造成了其内向的性格。小玲的经历,让其根本无法体会身为父母的责任心,生怕父亲责罚,情急之下做出了傻事。

我用专业知识慢慢疏导,小玲情绪开始好转。随后,我对小玲的父亲也进行了心理辅导,建议他对子女多加关心爱护。此后,这家人的生活回到了正轨,小玲与父亲、男友、女儿生活在了一起,一家人过得简单而满足,我也感到了小小的成就感。

惠山法院少审庭的法官说:“钱老师,来当我们的陪审员吧,法庭上需要你的专业知识。”我开始了解并学习人民陪审员的相关知识和法律专业知识,并递交了申请,终于得到了区人大的正式任命。

当真正坐到法庭上时,我才感到这份荣誉背后的责任。

庭审中,我遇到了许多未成年被告人,虽然犯下了不可弥补的错误,但在我眼里,他们都是一群没长大的孩子,需要正确的引导。

记得有个未成年被告人在法庭上一声不吭,看起来认罪态度不端正。我建议对他做个心理评估。经过一些测试,我发现这个孩子内心纯真,只是家庭的变故让他变得优柔寡断、沉默寡言、易盲从。经过法官和我的庭外工作,他的认罪态度有了明显转变,最终被判了缓刑。宣判后,我又继续担任他在矫正期间的心理咨询师。现在,这个孩子已经改过自新,找到了一份自食其力的工作。 

如今,人民陪审员工作已是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在本职工作之外,我体味别样收获,体现自我价值,相信陪审员工作将和我的心理咨询、心理矫治等工作一起,为织就“挽救失足青少年、预防青少年犯罪”网络,添上一针一线。

来源:惠山法院
责任编辑:惠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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