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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法制宣传活动周”系列报道之五】守法致公 敬业进取——“朱庭长法制大课堂”八字诀寄语职校新生
作者:华灵芾  发布时间:2012-12-20 13:33:54 打印 字号: | |

        10月25日下午1时,江苏省惠山中等专业学校的报告厅内座无虚席,惠山法院驻无锡职教园法制教育基地第三届“法制宣传活动周”的重头戏——朱庭长法制大课堂(新生专场)活动正在热烈的气氛中进行着,来自职教园8所院校的800余名新生正认真聆听着惠山法院刑庭庭长朱杰焰的精彩讲解。
        “看着你们这一朵朵祖国娇艳的‘鲜花’,我不由得想起了当年自己在象牙塔求学的那一刻,也是和你们一样,青春年少,朝气蓬勃!”一开场,从事了刑事审判工作10余年的朱庭长就用朴实的言语,一下子拉近了与学生的距离,活动在轻松而热烈的气氛中开始了。
        “同学们,现在对于你们而言,学习是摆在首位的,学习是一种积淀,是为将来打基础的。你们不仅要学习专业知识,更要学习法律知识,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我办过不少案件,不少孩子刚入校门,生活环境发生了很大的改变,但他们没有从中学习那些积极的、向上的‘养分’,反而受到了一些不良习惯、不良风气的影响,最终走上犯罪道路,追悔莫及。”朱庭长结合了自己的办案体会,以案说法,向新生们阐明了学法守法的重要性。
        朱庭长告诉新生们,学法更要守法,要从“讲法”升华为“讲德”:“在学校的生活是人生中一段重要的时光,我们一定要培养自己良好的品行,做到‘谦、勤、实、正’,暨为人谦虚、干事勤奋、诚实守信、公正廉洁,形成独立之思维、自由之人格。”
        整整四十五分钟,朱庭长生动而精彩的普法教育,妙语连珠,深入浅出,尽显幽默本色,赢得了在场同学的阵阵掌声。随后进行的提问环节,学生们踊跃举手提问,更是将“朱庭长法制大课堂(新生专场)”活动推向了高潮。
        “请问朱庭长,在课间操期间,我放在教室的苹果手机被偷了,这种损失该由谁承担呢?”江南影视艺术职业学院的周伊静同学向朱庭长提出了第一个问题。
        “这个问题问得很贴近生活,现在校园失窃案件不少见,在此我想提醒同学们,私人的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一旦丢失,责任自负,学校无需承担责任。”结合这个问题,朱庭长建议同学们学习一下常用的法律法规,因为跟学习生活息息相关,对今后踏入社会也有很大的帮助。
        “请问朱庭长,关于许霆案,您有什么看法?”江苏省惠山中等专业学校的杨新月同学又抛出了新的问题。
        “这位同学看来非常关心我国的法律界大事,许霆案已尘埃落定,但大家的讨论很热烈,这说明我国的法制建设在不断进步。在我看来,个案也好,类案也罢,公平正义永远是我们法官的准则,也应该成为在座各位的一生追求。”朱庭长随后例举了前些年轰动全国的“马加爵”案,“马加爵的悲剧,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同学排挤、看不起他、侮辱他造成的,所以我们要平等地对待每一个同学,不能单从成绩优劣、家庭好坏来评价他,更不能拉帮结派,搞小团体。我这样回答,你满意么?”
        “非常满意!谢谢朱庭长!”
        “朱庭长,最近网上有一段老师虐待幼儿园孩子的视频非常红,请问您怎么看待类似的校园暴力事件?”无锡汽车工程学校的华志浩同学向朱庭长发问。
        “我认为,哪怕老师是出于‘恨铁不成钢’的心态,体罚学生也是不可取的,学校是一块净土,有义务培养好学生,让学生健康成长,而学生也不能辜负这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要不断的学习、充实自己。”
        最后,朱庭长用“守法、致公、敬业、进取”八字寄语在座的职校新生,希望他们努力学习,成为一名自尊、自爱、自重、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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