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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6版头条、半版):惠山 亲友会面温暖迷途少年心
作者:金语、缪月娟、华茜  发布时间:2012-12-18 15:01:46 打印 字号: | |
《人民法院报》(6版头条、半版):惠山 亲友会面温暖迷途少年心
  推开门,呈现在眼前的是与庄严的审判区截然不同的风格,温暖明快的色调,馨香扑鼻的鲜花,热切期盼的家人……在这里,他们不再是被告人席上的罪犯,他们可以像同龄人一样在亲人的怀里倾诉。在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人民法院为未成年被告人专门开辟的“亲友会面室”里,一幕幕令人动容,让人欷歔的情景在无声地上演着。

   ■完成一个夙愿

   服刑前再看妈妈一眼

   2011年5月13日下午,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宣判后,被告人小贾没有直接被押上警车,而是跟着法官来到少年法庭旁的一个特殊房间,早已等候在房间的小贾母亲眼睛红肿着,看到儿子,止不住又泣不成声。法警为小贾打开了械具,小贾扑到母亲怀里:“妈妈,我好想你!”拉着久未谋面的母亲的手,小贾流下了悔恨的泪水。

   两年前,中考失利使曾经是优等生的小贾未能考入理想的高中,在一所中专就读后,小贾一度意志消沉,对读书失去了兴趣,而寄宿生活又让他摆脱了家里的约束,整天与一群所谓的“好朋友”吃喝玩乐。家里每月几百元的生活费无法应付巨大的开销,小贾便将主意打到了一同寄宿的同学身上。因为盗窃同学钱财,小贾站在了被告人席上。

   开庭前,承办法官来到看守所与小贾交流时,小贾流露出颓废消极的情绪:“没想到,我居然会去当小偷,爸爸妈妈一定对我失望极了,我没有脸面对他们,今后也不知该怎么办。”法官从看守所获悉,小贾平时情绪波动不大,但几天前收到母亲的来信后,常常一个人看着信流眼泪。

   看着小贾稚气未脱的脸,法官悉心开导:“一定很想妈妈吧,开完庭,我们可以让你和妈妈见一见面,有什么想说的可以说一说。”小贾难以置信地抬起头:“真的可以吗?”“只要好好反省错误,我们不会放弃你,爸爸妈妈也不会放弃你的。”

   回到法院,法官和小贾的父母取得了联系,确认了开庭和庭后会面的时间。当得知日夜思念的儿子也挂念着自己时,小贾的母亲哽咽了:“谢谢法官,在他入狱前让我们母子还能见上一面。”

   “妈妈,我终于懂得钱不是万能的,有些东西难以用金钱来衡量,若早些明白这些道理,我就不会被钱害成这副模样。经过这次的事情,我一定会痛定思痛,跌倒了,爬起来,不让您失望。”会面接近尾声,法官看到,比起法庭上的认罪,小贾此时更加深刻地认识了自己,对其服刑和今后的生活定能有所帮助。

   ■点亮一盏心灯

   亲情温暖服刑路

   “未成年被告人涉世未深,人生观、价值观尚未真正形成,惩戒并非唯一手段,家长、朋友以及身边人对他们的关怀、感化,往往更能触及他们的心灵深处,促使他们真正反思自己的错误。”惠山法院少年庭庭长缪月娟谈到,这是他们推行“亲友会面暖人心”举措的初衷。

   15岁的赵某在法庭上表现得特别爱“秀”,举手投足间对法官的提问和教育十分不屑,这样的态度令法官着实头疼了一阵。翻开卷宗,赵某的犯罪行为也如同一场闹剧般幼稚。

   赵某热衷于看警匪片,对片中角色的威风凛凛心生羡慕,对反面角色更情有独钟,觉得刀光剑影,甚是新奇刺激。某天,赵某从家里拿了一把钢皮尺充当刀,两小瓶珍珠粉冒充毒药,到地处偏僻的理发店,模仿电视中的桥段,用威逼恐吓的手法抢劫卖淫女。荒唐的“古惑仔梦”让赵某失去了两年半的自由。

   法官在了解赵某的成长历程后发现,在单亲家庭长大的他从小缺失父爱,母亲也忽略了对他的性格培养和人格教育。从小,赵某就爱“秀”,希望以此换得更多的关注。母亲虽然也发现了赵某的变化,却没有认真对待,直到儿子作出了极端的行为,才追悔莫及。

   在“亲友会面室”,法官、心理咨询师和赵某、赵某的母亲围坐在一起,不仅对赵某进行了法制教育,也指出了赵母在家庭教育中不当的地方。长久以来从未深入交流过的母子俩敞开心扉:“孩子,是妈妈不好,对你关心不够。你好好接受改造,妈妈等着你回家!”“妈妈,我一定听您的话!”在母亲声声呼唤中,赵某冷漠的心开始渐渐融化。

   “早知道孩子因为不懂事闯这么大的祸,平时再忙也得管着他!”“亲友会面室”里,15岁的小徐和父亲抱头痛哭,父亲老泪纵横。跟着来无锡打工的父亲,小徐在饭店当厨师。工作之余,小徐喜欢去网吧上网,浏览网上一些带有色情内容的电影、图片。没多久,在与朋友的嬉闹中,小徐与不满14岁的小丽发生了性关系,构成强奸罪。因为无知,小徐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徐父也为自己疏于管教悔不当初。

   在心理咨询师看来,“亲友会面室”对教育、感化未成年被告人、增强心理矫治效果起到了积极作用。一些青少年犯罪有着深刻的家庭原因,家长过分溺爱、放任自流、粗暴责罚等不当举措给孩子心理健康造成了不良影响。在亲友会面的过程中,法官可以适时地对存在家教缺陷的家长进行引导,为未成年被告人改正错误、回归社会创造更有利的家庭环境。

   ■撑起一把保护伞

   “三步走”增强帮教效果

   自2011年3月设立“亲友会面室”以来,惠山法院已成功组织二十余次会面活动,30余名未成年被告人在与亲友会面后表示了认真改造、悔过自新、重新做人的信心与决心。根据跟踪回访调查,这些未成年被告人在改造期间均表现良好,已刑满出狱的无一再犯,显示出了良好的帮教成效。

   今年5月,惠山法院制订出台《“亲友会面暖人心”工作实施方案》,对适用条件、工作步骤、责任部门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标志着“亲友会面”这一举措进入了制度化、常态化运行,会面室的大门将对更多有需要的未成年被告人敞开。

   “法院的‘亲友会面室’是对少年审判‘教育为主、惩戒为辅’宗旨的进一步阐释,”少年庭的人民陪审员邹素华感受到这一制度在未成年被告人身上发生的变化,“在庭后组织未成年被告人与亲友见面,可以帮助消除失足少年的心理阴影,鼓励他们知错能改,重新点燃对今后生活、学习、工作的希望。”

   经过努力,惠山法院在探索实践“亲友会面暖人心”举措的过程中,形成了“三步走”的有效方法,力求以家庭般的氛围,给予未成年被告人心灵的温暖,更好地帮扶他们。

   第一步,晓之以法,延伸庭审效果。在开庭前,承办法官与未成年被告人进行一次深入的交谈,了解犯罪成因,掌握思想动态,逐步消除未成年人对审判的抵触情绪和顾虑,确认希望会面的亲友。随后,法院与被申请会面的亲友取得联系,转达未成年被告人会面愿望,积极为庭审后双方会面创造条件,促使亲友协助法院共同强化庭审教育效果。

   第二步,动之以情,创新帮教模式。“亲情会面”改变了以往庭审后法官单一教育帮教的模式,“会面室”里摆放鲜花、张贴标语,积极营造充满亲情、宽松的氛围,使未成年被告人与亲友在会面时能充分感受到来自家庭的温暖和关心,在亲情的教育、感化下,深刻认识犯罪后果和自身错误,从内心接受法律的公正裁决,促使其以积极的态度认罪服刑。

   第三步,导之以行,注重帮教效果。在未成年人与亲友会面的过程中,承办法官适时进行法制教育,并邀请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矫治辅导,从情、理、法以及社会道德的角度,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疏导,鼓励他们树立信心,重新找到正确的生活方向,使司法温情和人文关怀得以真正体现。
来源:惠山法院
责任编辑:惠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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