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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新时期基层法庭工作的实践与思考
作者:杨卫东  发布时间:2012-12-18 10:53:25 打印 字号: | |
  基层法庭身处在服务群众,为民司法的最前沿,做好新时期基层法庭工作对维护辖区稳定、保障发展大局、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前洲法庭全面坚持“三个面向”,贯彻“两便”原则,以审判规范化和管理制度化为重点,继续深化设置规模化、建设标准化、审判规范化、管理制度化、装备现代化的人民法庭建设,进一步完善人民法庭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人民法庭的司法能力和水平。2011年,我庭共审执结各类案件1106件,其中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997件,审结920件,调解和撤诉739件,调撤率为80.3%。2011年,我庭共判决181件,其中26件提出上诉,二审已审结案件20件,其中维持6件,调解8件,撤回上诉6件,实现了“全年无改发案件、无涉诉上访案件、无矛盾激化案件”的“三无”效果。自2008年以来,前洲法庭多次受到省、市、区各级表彰,并连续四年被评为惠山法院先进集体,2011年,被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审判管理绩效优胜单位。在具体工作中,我们主要是从以下五方面做了积极的努力:

  一、质量与效率齐抓,“三级把关”全面改善审判质效。

  在审判实践中,前洲法庭认真贯彻上级法院要求,强化质量意识,强化调解理念,强化办案效果,力求案结事了人和。在平时审判中,加强工作计划性,加强干警责任性,努力提升案件质效。近年来,我庭案件的调解率逐年提高,判决发改率逐年减少。2011年初在设定全年工作目标时,明确提出争取判决上诉二审案件“零发改”,经过努力,我们顺利实现了这一目标,主要得益于我们的“三级把关制度”。

  第一级,承办人把关。首先,承办人对自己承办的案件要负责到底,确立调解优先意识,快速高效的审结一系列案件。我庭2011年适用简易程序结案的共739件,比例为90.1%。对调解无望的案件,视情况区别对待,案情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在简易程序内下判;对疑难复杂案件,在承办人查清案件事实基础上,提请庭长集体讨论,有效提高判决的正确性。其次,承办法官做好裁判文书的判后答疑和法律释明工作,向当事人释明裁判所依据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尽可能减少当事人因不了解法律、看不懂裁判理由而引发的上诉;贯彻“诉前调解、诉中调解、判后调解”的调解理念,持之以恒的做好当事人沟通工作。最后,承办法官关注当事人上诉的案件动向,积极与二审案件承办人沟通,并向庭长汇报进展情况,争取二审法院的理解和支持,并配合二审法官稳妥处理每一个上诉案件。另外,承办人对以往发生的发改案件以及上诉案件中二审法院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理和学习,从中吸取经验,避免重复犯错。

  第二级,庭长把关。庭长的一重把关为:对每一个判决案件实行“承办法官拟稿、副庭长核稿、庭长签发”的制度,有效防止差错的出现,有效提高法律文书的质量。庭长的二重把关为:在签发判决书过程中,发现承办法官对事实认定与法律适用存有争议或定案有不妥的地方,与承办法官沟通,必要时提交庭里集体讨论,慎重下判。庭长的三重把关为:庭长在听取汇报和批改法律文书时,认为判决风险较大的案件,为减少出错,与承办人商量调解方案,并亲自参与调解,尽力调解,有效提高案件调解成功率,减少判决结案的风险。

  第三级,法庭联席会议与审委会把关。承办法官对多次调解不成的疑难案件在提请全庭讨论基础上,认真写好汇报提纲,由庭长提请向法庭联席会议和审委会汇报,发挥集体智慧来定案判决,稳妥下判。

  二、释法与息访兼顾,“二类接待”全面压降涉诉信访。

  涉诉信访是人民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乃至政治效果在一个侧面的反映,事关人民群众的申诉、监督权利,事关法律的尊严、司法的权威和法院的形象。为了减少不稳定因素,减少不必要的投诉和上访,在化解涉诉信访案件中,我庭坚持做到两个接待:一是每案接待。对每一个要求庭长接待的当事人(包括来信和电话)都逐一登记,由庭长或指定法官专门接待并做好记录,认真听取他们的合理诉求,及时与承办法官进行沟通,制定解决方案,必要时进行督办,尽可能为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对一些一时不能满足当事人诉求的案件,耐心作出解释,争取理解,避免不必要的上诉上访,减轻上级法院压力。二是重点接待。对重点疑难的个别信访案件,庭里一时解决不了,及时向分管院长汇报,由分管院长与庭长共同接待,共同商定调解和化解方案,如原告李汉枝、孙德奎诉被告华荣良人身损害赔偿一案,原告李汉枝丈夫及被告华荣良兄弟华建良在受雇于华荣良挖废井工作中死亡,双方当事人经济状况均较差,且积怨较深,该案历经诉前政府司法协调到一、二审到执行达四年之久,执行标的55万元,被执行人长期外逃,又无履行能力,申请执行人多次扬言要采取极端的行为。分管院长沈力军会同庭里商量执行方案,穷尽执行措施,数十次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在相互调解基础上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目前已按照协议履行完毕,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好评。

  三、借力与监督结合,“两大抓手”全面加强审判管理。

  2010年,前洲法庭在全市法庭审判绩效指标排名第二,2011年初为了贯彻院党组“求真务实、清理积案”的指示,自觉大幅度减少批量案件的处理,2011年受理的电信及信用卡案件不到2010年一半,亦是排名降为第十三的主要原因,但调撤率与发改率等审判绩效主要指标仍名列前茅,尤其是超中长期案件较多、正常审限内结案率不高,是困扰前洲法庭审判工作的一个难题,为此,我们坚持两手抓:一是借力清案活动,按照上级法院清理积案要求,摸清底数,明确任务,细化措施,自2011年3月起,我庭每月计划结案数量,同时明确老案、积案清理具体数字指标,层层倒逼,责任到人,有序推进老案清理;二是加强审判管理,充分发挥庭长在审判管理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推行“庭长管理”和“法官自主管理”相结合的模式,实现审判管理从“粗放型”向“精细化”转变。庭长抓好案件管理、法官审判业绩管理两方面,法官自主管理则重点强调法官的自我管理、自我约束。根据全庭实际情况,按照时序进度,庭长月初布置任务,月中督促跟踪,月末检查成效,并采用逐件排查、限期审理、集体讨论,必要时换人审理等一系列措施,做到一手抓老案清理,一手抓新案审结,有效地防止了前清后积现象。2011年,全庭未有超18个月的案件,超12个月的案件明显减少,总体成效良好。

  四、关爱与培育并重,“三项举措”全面加快年轻干警培养步伐。

  目前,前洲法庭共有在编书记员4名,这些书记员都是国内知名法律院校毕业的科班生,他们的加入为法庭输入了新鲜血液,增添了工作动力。我庭按照院党组要求,推进三项举措切实加强对年轻干警的培养:一是全面落实“法官职业导师制”。采取“一对一”帮扶的机制,对4名干警均指定1名业务精干的审判员,进行提携、培养,法官导师加强与年轻干警的沟通交流,悉心指点,促使年轻干警虚心学习,主动汇报,及时提高;二是时刻关注干警工作生活。4名干警均来自外地,平时住宿在法庭,他们以庭为家,8小时之外仍努力钻研业务知识,做好书记员本职工作的同时,学习审判技巧,学习审判思路,为胜任审判工作打好了基础。作为庭长,也时时处处关心他们,及时帮助他们解决一些生活困难,使他们能充分感受到法庭的温暖;三是积极营造你追我赶氛围。庭里专门完善了书报阅览室、活动锻炼室等硬件设施,强健干警体魄,丰富干警学识,进一步激励年轻干警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决心和热情,做到工作纪律遵守到位,司法形象树立到位,工作责任落实到位,4名干警互学互补、认真学习、勤勉工作,带动了庭里其他聘用年轻干警,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氛围,有力推动了法庭工作的推陈出新。
来源:惠山法院
责任编辑:惠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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