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起立!”
“本庭宣判,被告人陈国余犯盗窃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原来偷一辆电动车要受到这么严厉的惩罚!”
“现在小偷防不胜防啊,自己的财物也要保管好才行。”
庭审一结束,参加旁听活动200余名学生们就等不及纷纷议论开来。
11月23日,惠山法院驻无锡职教园法制教育基地“2012大型庭审观摩全覆盖”活动走进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件盗窃案。庭审结束后,惠山法院刑庭庭长朱杰焰讲授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并与师生们现场互动,答疑解惑。
2012年7月30日,被告人陈国余在惠山区一休闲广场,乘隙窃得汤某停放在广场上的红色电动车一辆,尾箱内有现金50元,物品价值人民币1125元。不久后,该辆车又被他人偷走。心有不甘的陈国余在8月11日又来到某幼儿园附近,窃得丁某停放的电动车一辆,价值550元。后丁某在一家超市门口发现自己被盗的车辆,及时报案,陈国余被当场抓获。
“朱庭长,我是学校的老师,平时校园失窃案也时有发生,我们应该怎样来防范呢?”在现场互动环节,商院的老师张想林提出了学校管理过程中甚为棘手的问题。
“首先,需要加强学生的法治意识,让他们明辨是非,知道什么能做,什么绝对不能做;其次,作为校方,应当完善管理机制,明确规章制度。以前我们审理过的一个校园失窃案,就是因为学生违反住宿规定留宿外来人员引发的,应当引以为鉴。”朱庭长娓娓道来。
“朱庭长,对现在经常发生的网络诈骗现象您怎么看?”
“朱庭长,我们毕业后踏入社会有什么需要注意的问题?”学生们争相将热点和关心的问题向朱庭长提问,朱庭长耐心地解答,庭审观摩活动在热烈的活动气氛中结束。





